話說從前從前,在城市裡面有一位年輕人練了一身好槍法,但是卻無從發洩,
於是呢,這位年輕人就坐車到了鄉下以會飛會跑的動物為主來施展他的槍法。
碰!!
年輕人的第一槍就打中了一隻兔子,正當他高興的要去回收戰利品時,忽然一位農夫走了出來。
農夫說:「年輕人,這隻兔子死在我的土地上,所以是屬於我的」。
年輕人看了傻了,很不服氣的要跟農夫搶回兔子。
於是,在爭吵之中農夫提議,以鄉下的決鬥規則來評判。
規則如下→互相踢對方的小蛋蛋,忍耐最久的勝利,並拿走兔子。
不服輸的年輕人就這樣答應了農夫的要求。
於是,農夫先踢。
農夫以吃奶的力氣狠狠的往年輕人的小蛋蛋踢了下去,年輕人痛不欲生,暈眩了3小時。
醒過來的年輕人發誓要為蛋蛋報仇,已經準備最大的力氣要踢農夫的小蛋蛋。
此時,農夫說………………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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兔子你拿去吧…